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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际早就完工了,甲方一直拖着不组织验收,工期违约金到底要算到哪一天为止?

2026-10-27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约 479 字

问:工程实际早就完工了,甲方一直拖着不组织验收,工期违约金到底要算到哪一天为止?

答:不算到甲方组织验收的那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给了三种认定方式,其中一种对承包人最有利。

第九条规定: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第二种情形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后果归给发包人自己,是承包人在工期争议里最该主张的一条。

关键在证据。提交验收报告要有签收:监理签收、快递签收单、公司邮箱或企业微信的发送记录都可以,只口头通知等于没提交。合同里应写明提交方式与视为送达的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还规定,发包人应当及时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工程。竣工日期一经确定,工期违约金、付款起算点、风险转移三件事跟着变。个案如何认定,由人民法院结合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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