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普法文章 ›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赔偿
问:交警认定我们公司的货车只负次要责任,法院判决赔偿时却按四成算,这个比例是怎么定出来的?
答:事故认定书划分的是事故责任,民事赔偿比例是法院在这个基础上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另行判断的,两者经常不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也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次要责任对应的赔偿比例,往往落在三成到四成。
法院还会看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双方违反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机动车一方的保险覆盖情况。企业能提前做的有三件事:一是固定行车记录仪视频、GPS 轨迹、限速标识照片;二是认定书里只写未确保安全这类概括表述时,及时申请复核并要求写明具体依据;三是把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免赔条款核清,差额最后都落在自担部分。个案比例由人民法院依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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