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订婚时给了对方十八万八的彩礼,后来两人闹掰没领证,这笔钱能要回来吗?
答:看结没结婚,分两种情形。一是没办结婚登记: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已经共同生活的,法院会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是否用于共同开支、有无孕育等情况酌情扣减,不是全额照退。二是领了证但共同生活时间短:办理登记后又离婚,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也可以请求返还,法院按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确定返还比例。
举证上抓三样:给付凭证(转账备注、彩礼清单)、用途记录(是否用于共同购置物品、举办婚礼的开支)、共同生活时间的起止证据。两点边界提醒:节日红包、日常小额赠与一般不算彩礼,主张不回来;借着谈婚论嫁索要巨额财物、把彩礼当成敛财手段的,为法律所禁止——《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协商不成的,以婚约财产纠纷起诉。个案结果由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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