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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交警认定我负主要责任,我觉得责任划得不对,能申请重新认定吗?要怎么操作?
答:可以走复核。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认定的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写申请时别只写「我不服」,要逐条说理由:事故形成经过与监控、行车记录仪、鉴定意见等证据的出入,责任划分与各方过错的对应关系,能附证据的都附上。
三点实务提醒:一是复核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会调卷或重新调查,所以书面理由要一次写全;二是复核期间原认定不停止执行,赔偿谈判、保险理赔可以同步推进;三是错过三日时限或复核维持原认定怎么办——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属于证据,法院可以结合其他证据重新判断,行车记录仪视频、鉴定意见、现场照片都可能动摇原认定。所以即便复核走完,诉讼里仍有争取空间。个案认定由司法机关依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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