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甲方场地移交拖了两个月,项目停在那里,塔吊租金照付、工人遣了又招。这些损失能向甲方索赔吗?
答:能。停工是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承包人因此增加的支出与遭受的损失,有权依据合同与《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违约责任规则向发包人主张。通常计入索赔范围的有:机械闲置费与台班费差价、人员窝工费与遣返再进场费用、周转材料的租赁摊销、现场维护与看管费用。
索赔能不能立得住,关键看三样东西:一是停工签证——停工原因、起止时间、责任归属由监理或甲方签字确认,签不下来的用会议纪要、往来函件补位;二是受影响资源台账——闲置机械的型号台班、在场人员名单与工资表、周转材料租赁合同逐项对应;三是及时提出——多数施工合同对索赔有明确时限,逾期可能失权。
同时注意减损义务:能部分施工的先施工、能退租的设备退租,扩大的损失难以全额支持。复工后及时办理工期顺延与费用索赔的联合确认。个案结果由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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