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 · 贵阳本地执业 15 年 24 小时咨询热线 186-8514-4557

首页 › 普法文章 › 刑事辩护

同行低价转卖一批货,收下来会不会惹上刑事麻烦?——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明知」认定

2026-10-19 · 刑事辩护 · 约 455 字

问:同行的库存积压要清仓,一批货只卖市场价的三成,说是"抵账抵来的"。这种货能不能收?收了会不会构成收赃?

答:关键看你对货源「明知」到什么程度。《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刑期更高。

"明知"不要求对方亲口承认货是偷来抢来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行情、交易方式躲躲闪闪(只要现金、夜里交货、不开任何票据)、对方说不清货物来源或者说法前后矛盾,这些情形叠加起来,就足以让司法机关认定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货来路不正。相反,正常库存清理往往伴随完整票据、合理折扣与可核实的来源。

收货前做三件事:一是核对来源,要求对方提供采购合同、发票、授权文件,说得出上一手是谁;二是留存交易记录,付款走可查的渠道,价格谈定过程有书面往来;三是对明显反常的交易直接放弃——省下的差价,抵不上一次刑事风险。个案是否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认定。

如需就本文问题咨询,可联系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电话 186-8514-4557。

📞 电话咨询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