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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冻结怎么办?与案件无关的财产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怎么证明

2026-10-02 · 刑事辩护 · 约 497 字

问:公司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冻结,货款收不进来、工资发不出去。能不能申请解冻?

答:可以。冻结是保全措施,不等于认定款项违法。第一步不是争辩,而是把账户里的钱按来源拆开:哪些可能被指向涉案资金走向,哪些是无关的经营收入、员工工资、应退账款。拆得越清楚,解除申请越有抓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怎么证明无关:按三条线备料。时间线——完整流水标明哪几笔发生在涉案时间之外;来源线——对应的合同、发票、发货凭证,证明背后是真实交易;用途线——工资表、社保清单、应付款,说明去向合法。

向谁递交:向作出冻结决定的办案机关提交书面解除申请并附证据清单,由辩护律师提交法律意见书逐笔注明;对应予解除而不解除的,可依第一百一十五条申诉或者控告,对处理不服的再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是否解除、何时解除,由办案机关依法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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