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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虚构项目骗走公司预付款,该报案还是起诉——刑民交叉的两条路与材料准备要点

2026-10-01 · 刑事辩护 · 约 450 字

问:对方虚构项目、伪造资质,把公司的预付款骗走了,这种情况该去公安机关报案,还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答:两条路都存在,先看行为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指向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的区分,通常看几个点:签约时有没有真实项目和履行能力、主体与资质是否虚构、有没有虚假担保、收款后是继续履约还是转移资金、失联。材料上要把合同、资质文件、付款凭证、往来沟通、对方的工商与涉诉信息先固定下来,其中资金去向尤其要早查。

路径上不必二选一:可以先报案由公安机关审查是否立案,同时准备民事诉讼;同一事实进入刑事程序后,民事案件可能被中止审理。需要提醒的是,行为定性由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企业不宜自行下结论,也不宜以报案施压来催促回款。是否立案、款项能否追回,取决于证据情况和个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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