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购房人办了按揭,后来连续几个月不还贷,银行从开发商的保证金账户里扣了钱。开发商能不能解除购房合同、收回房子?
答:可以主张,但要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并履行催告程序。
商品房按揭中,开发商通常在办证前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购房人断供,银行直接扣划开发商保证金,开发商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购房人追偿。
能否解除合同,先看合同怎么约定。多数商品房买卖合同会写明:购房人逾期还贷导致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主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操作上要注意三点:一是书面催告,给购房人合理期限补足;二是保留扣划凭证,证明担保责任已实际承担;三是解除后处理好三方关系——合同解除后,购房人与银行的贷款合同通常也要一并处理,已付款项的返还、房屋的腾退、违约金的计算,都需要在解除通知或诉讼请求中写清楚。
提醒:直接换锁、断水断电收房不可取,容易引发侵权纠纷。正确路径是催告、解除、诉讼,一步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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