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离婚时协议写明房子以后给子女,现在还没过户,其中一方想把房子卖掉或者反悔,这个约定还管用吗?
答:通常管用,但不能一概而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在登记离婚后生效,属于离婚条件的一部分,一般不支持任意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赠与除外。
三件事:一是区分约定性质,写进离婚协议、作为同意离婚条件的财产安排,与单独的赠与承诺处理方式不同;二是及时办理过户,房产未过户前存在被处分或查封的风险,能过户就尽早过;三是留好协议与登记材料,离婚协议、离婚证与沟通记录在争议中都很关键,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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