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施工中因为甲方没按期交场地、图纸又改了几次,工期拖了;现在甲方反过来按逾期竣工索赔违约金,还能不能主张顺延?
答:能主张,但要看有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提出过顺延申请,且顺延事由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还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实际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明确,承包人虽未取得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的工期顺延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申请过工期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的,主张顺延应予支持;约定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约定处理,但发包人逾期后同意顺延或者承包人有合理抗辩的除外。企业这边三件事:一是当日发函,写清事由、依据与拟顺延天数;二是积累过程证据,例会纪要、洽商记录与施工日志都能证明主张过权利;三是分开记录停窝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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