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人在我们店里买了东西说有问题,开口就要几万块,不给就去投诉举报。这种情况能不能告他敲诈勒索?
答:不必然构成。要看索赔有没有事实基础、索要数额有没有依据,以及使用的手段是否超出正当维权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区分正当维权与敲诈勒索,通常看三点:一是有没有真实的基础权利,确因商品或者服务存在问题主张赔偿的,属于行使权利;二是索要数额有没有正当依据,明显超出实际损失又说不出计算方式的,易被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三是手段是否正当,以举报、起诉要挟的,一般不认定为威胁,以散布虚构事实、围堵经营场所相要挟的,性质就不同了。
企业这边四件事当日做完:一是完整留痕,监控录像、销售小票、进货台账与同批次检验报告一并封存,监控会被循环覆盖;二是不私下转账,对方要求私了的,坚持签书面协议并写明事由;三是核对主体,同一人在多家门店反复购买同类商品的,把线索串起来一并提交;四是先自查自身瑕疵,标签标识、宣传用语不规范的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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