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控告合作方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是不是就没办法了?
答:不是。先看清楚文书写的是「没有犯罪事实」还是「事实显著轻微」,再选下面三条路径。
一、申请复议与复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三、刑事自诉。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门槛在「有证据证明」。
更关键的一步是回头补材料。主体说不清就补工商登记与实际控制关系,权属有争议就补合同与交付凭证,数额对不上就补第三方核算,比重复递交同一套材料有用。
至于能否立案、由谁管辖,由有权机关依法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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