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普法文章 ›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赔偿
先把结论放在最前面: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之后,企业第一个要处理的不是赔多少钱,而是三十天之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三十天一旦空过去,原本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的部分,有可能转由企业自己承担。
贵阳的工地、车间、物流仓储里,事故往往发生在几分钟之内,而真正决定后续负担大小的,是出事之后头一个月里走的每一步。这一篇站在企业一侧,把顺序讲清楚。
一、三十天这个期限,管的是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同一条还写明了逾期的后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一句的分量在于,拖的不是手续,是钱由谁出。
二、职工那一方有一年,企业只有三十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两个期限长短差了十来倍,意思很明白:企业不作为,并不会让这件事过去,只会把主动权交出去。职工一方自行申请的,企业在后续程序里要被动配合调查,举证压力反而更大。
三、企业不认为是工伤的,举证责任在企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条在实践中经常被低估——企业主张「不算工伤」不是嘴上说一句就行,要拿出能支撑结论的材料。
同时要明确哪些情形走不通。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认定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除此以外,是否属于第十四条列举的应当认定情形,要看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与工作原因这三要素能否对上。
四、四条路怎么选:认定、协商、参保、复核
这四条不是并列的,顺序有先后:先认定、后谈钱。跳过认定直接谈赔偿,看上去省事,实际上把责任范围、计算口径、后续复发这几件事全部留在了不确定状态。
五、事故当天起,企业该走的四步
这四步里最难的不是第三、第四步,是第二步——当天那几个小时里的记录,事后基本补不回来。顺序走对了,后面的每一步都有凭据可依;顺序走反了,再多的解释都要先从补证据开始。如需就本文问题咨询,可联系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电话 186-8514-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