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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用商业承兑汇票付了工程款,到期兑不了怎么办?——票据追索与工程款主张两条路

2026-10-05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约 470 字

问:发包方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到期兑付不了,施工方这时候该怎么办?

答:先明确一点:收了票据不等于工程款已经清偿。票据是一种支付工具,票据权利有没有实现,要看到期能不能兑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也就是说,可以从票据这条线往后手追索,也可以回到建设工程合同这条基础法律关系上主张工程价款——两条路的被告、管辖和举证重点并不相同,通常要二选一并评估哪一条更有可执行性。

无论走哪一条,有两件事必须先做。其一是取得拒付的书面证明,银行出具的拒绝付款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是行使追索权的关键材料;其二是把票据与对应工程款的关联关系固定下来,票据号码、金额、出票日期、对应的进度款批次都要写明,避免对方主张这张票与本笔工程款无关。

另外提醒一句:收票之前先看出票人和承兑人的资信、票据期限是否合理,背书要连续、记载要完整。具体走哪条路、能否追回,由人民法院结合证据依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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