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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去世后,他生前欠的货款由继承人还到什么程度?——限定继承、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的边界

2026-10-04 · 婚姻继承 · 约 460 字

问:企业主去世之后,他生前欠的货款、借款,继承他的家属要还到什么程度?

答:先分清是个人债务还是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自身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清偿,这一点不因股东去世而改变;公司的债不等于老板个人的债,也不等于家属的债。

确属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处理: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限定继承原则。

两边该做的事不一样。家属一侧:尽早清点遗产范围与债务清单,区分个人担保与家庭共同债务,并在法定期限内就是否接受继承作出明确表示。债权人一侧:查清遗产线索、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情况,及时主张权利并留痕。此外,工商登记、银行账户和涉税事项也应尽快依法办理变更与申报,避免公司因为股东缺位陷入经营与决策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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