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采购员收了供应商的回扣、好处费,公司除了处理这个人,还有什么能做的?
答:这类事情有两层,一层是刑事,一层是民事。刑事这一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上述人员财物的,《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另有规定。公司发现线索后先把账做实:该员工经手的订单、与同期其他供应商报价的偏离记录、其与供应商的资金往来。
民事这一层,回扣通常意味着采购价被抬高。公司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关于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主张合同或者条款的效力问题并要求赔偿损失;涉事员工依内部制度与劳动合同处理。
落到动作上是三步:先固定电子数据再做内部谈话;对涉事供应商暂缓付款并书面质询;把采购流程改成双人询价、比价留痕、付款复核。是否构成犯罪、合同如何定性,均由司法机关依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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