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招聘启事里写了「限男性」「已婚已育优先」,人还没招到就先收到了投诉,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这类表述踩了明文红线。《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责任层面: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依法处以罚款;求职者以平等就业权受侵害提起诉讼的,公司还可能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022 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把招聘环节的禁止行为列得更细:不得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用条件,不得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意愿等。
整改办法很简单:把身份条件改写成能力条件。要经常出差的岗位写「能适应长期出差」,要值夜班的写「需轮值夜班」,这些中性的岗位要求合法合规;确有岗位特殊性的,对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名录逐项核对,符合的才能限定。发布前把各平台的招聘文案统一过一遍,历史帖子里残留的旧表述也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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