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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拿到手之后把这笔胜诉债权转让给了别人,受让方能不能直接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

2026-10-24 · 执行与债权实现 · 约 456 字

问:我们拿到胜诉判决后,把这笔债权转让给了另一家公司,受让方能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还是要重新打一场官司?

答:不用重新打官司。胜诉债权可以转让,受让方依法变更申请执行人后,直接申请执行原判决即可,裁判文书本身不因转让而失效。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受让人取得该债权,受让人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的,法院应予支持。三个要件齐了就能办:债权真实有效、转让行为合法、转让方书面认可。案件已经在执行中的,同样可以申请变更,程序不中断。

配套手续别省:《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所以转让后要向被执行人送达债权转让通知并保留回执。转让协议、原始判决、书面认可文件、通知凭证四样材料备齐,向执行法院一并提交。定价转让时把利息与迟延履行部分能不能随主债权一并转让写清楚,免得后续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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