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欠我们货款的被执行人上个月突然病故,执行法官说等通知,这个案子是不是就这样结掉了?
答:不一定结,关键看有没有遗产、有没有人承接债务。有遗产的,执行可以继续推进;只有「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才会裁定终结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了终结执行的六种情形,其中与死亡有关的是「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反过来说,只要名下有房产、车辆、存款、股权、应收账款,或者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案子就还有下文。程序上,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三条,继承人未放弃继承的,可以申请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其在遗产范围内偿还;放弃继承的,可以直接执行遗产。
企业要主动做三件事:一是尽快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附上遗产线索,别只等法院自己查;二是关注继承人的态度,一旦有人实际接手经营、使用遗产,就是推动变更被执行人的切入点;三是核对继承人的范围有没有遗漏,涉及放弃继承的,要求提交书面声明并留存。中止不等于终结,等通知期间线索断了,后面再想接上要花的力气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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