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签的购销合同总价大写写着拾贰万,小写却是1200000,对方咬定按大写来,这个数到底怎么认定?
答:先说结论:合同领域不像票据那样有「大小写不一致即无效」的硬性规则,也不能一句「以大写为准」直接了断。依《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第一百四十二条,按照所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落到金额争议上,法院通常综合几类因素:合同单价×数量能不能倒推出总价、此前付款与开票记录按哪个数额走的、双方磋商记录里的真实合意、同行业对大小写的一般习惯。谁的主张能被这些旁证支撑,谁的解释就更可能被采纳。
风险防范比事后解释便宜得多:签约时发现大小写不一致,当场改对并在修改处双方盖章确认;已经签完才发现的,尽快签一份补充协议或确认函写明真实金额——这是最快抹平争议的方式。进入争议程序后,把单价、数量、历史付款凭证、开票记录、磋商聊天记录整成一张对照表。提醒:故意的大小写陷阱个别情形构成欺诈可撤销,但举证门槛高,别押宝。个案认定由司法机关依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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