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方违约,合同里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能不能两样一起主张?
答:不能并用,但可以择一择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也就是说二选一,选定之后仍可就不足部分主张赔偿。
签约时把三条写清楚更管用:定金数额、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损失怎么计算与举证。另有一条上限要记住,第五百八十六条明确,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主张时按「哪一项更能覆盖实际损失」来选,并准备好损失证据。具体支持多少,由人民法院结合合同约定与举证情况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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