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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雇人虚构消费经历给我们刷差评、发避雷帖,能起诉他们吗?——商业诋毁的认定与两步追责

2026-10-20 · 民商事合同争议 · 约 452 字

问:最近店里账号冒出一批避雷帖,内容雷同、注册时间集中,怀疑是同行雇人刷的。能起诉他们吗?

答:能追的主体责任分两类。发帖一侧:虚构消费经历、编造不实情节的差评,已超出消费者正当评价的范畴,侵害企业名誉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若由同业经营者组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构成商业诋毁,依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主张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平台一侧: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通知平台提供发帖人身份信息并要求删除,平台接到通知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扩大部分与该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操作分两步:第一步固定证据——对雷同文案做集中公证或可信时间戳存档,梳理发帖账号注册时间与活动规律,保存线下交易记录反证帖中情节不实;第二步分层追责——先平台通知删除与披露主体,再对组织和发帖者发律师函,索赔不果即起诉。真实的批评哪怕难听,也不在打击之列,主张只针对虚构事实的部分。个案结果由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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