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了,申请人去查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发现工资卡里每月只有几百块,社保却按一万多的基数在缴。再一查,工资实际打到了他妻子的账户、或者某个亲戚的卡上。
这种情形在执行实务中并不少见。问题是:钱不在他名下,法院还能不能执行?
一、收入可以执行,这是法定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人民法院决定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这里说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租金等。执行时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不是一分不留。
二、钱打到别人卡上,怎么破
三、举证的关键:三组材料
法院不会仅凭怀疑就冻结第三人账户,申请人要把线索做成材料:
四、还有一种情形:工资被「借道」发放
有的公司为了配合员工避债,把工资拆成两部分:一小部分走本人账户,其余以「劳务费」「咨询费」名义打给第三方,再由第三方转交。这种做法对公司和员工都有风险:对公司而言,可能被认定为协助规避执行,面临罚款;对员工而言,规避行为本身会成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的考量因素,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及拒执罪。
五、几个容易卡住的点
「那是我爱人的钱」:夫妻共同财产中可以执行属于被执行人的份额,但需要先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不能一概执行配偶的全部存款。
「那是我爸的养老金」:如果账户确属第三人且资金与被执行人无关,执行会被排除。所以证据要指向「实际控制」而不是「名义归属」。
单位不配合: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单位采取强制措施;实践中,一份规范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往往比反复沟通有效。
六、申请人的动作清单
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但「工资走别人卡」这类操作留下的痕迹其实不少,关键在于把零散线索整理成法院能用的材料。本文只作一般性梳理,具体执行方案需结合案件情况。如需咨询,可联系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电话 186-8514-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