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 · 贵阳本地执业 15 年 24 小时咨询热线 186-8514-4557

首页 › 普法文章 › 执行与债权实现

欠款公司减资没通知债权人,能不能让股东把减掉的部分补回来还债?——违法减资的责任与追加路径

2026-10-15 · 执行与债权实现 · 约 484 字

问:欠我们的货款还没要回来,欠款公司却做了减资、注册资本大幅缩水,连书面通知都没发。能不能让股东把减掉的部分补回来还债?

答:有路径。公司减资必须依法通知债权人,未通知的减资对债权人可以主张不发生效力,股东要相应补回责任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公司减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违法减资的,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

执行程序中的落点: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依照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在其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违法减资在司法实践中常参照这一思路审查。程序上先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对裁定不服的,还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企业要做三件事:把债权凭证、对方的减资公告与工商登记变更一并归档;发现减资即书面主张清偿或担保;追加申请宜早不宜迟,赶在股东把资金转移干净之前。

如需就本文问题咨询,可联系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电话 186-8514-4557。

📞 电话咨询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