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判决生效后跟对方签了执行和解协议,他只付了第一期就不再履行,是继续等还是申请恢复执行?
答:不必再等。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与期限等内容;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恢复执行适用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该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同一规定还明确,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被执行人正在按约履行等情形,不予恢复执行。企业这边三件事:一是和解协议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交法院,尽量不要只做口头约定;二是争取加入担保条款,由案外人为履行提供保证或者财产担保,并写明对方不履行时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承诺;三是盯紧每一期到账,出现第一次逾期就及时决定恢复执行还是另行起诉。
如需就本文问题咨询,可联系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电话 186-8514-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