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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用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算不算建立劳动关系?——用工性质界定与风险防范

2026-10-10 · 企业劳动用工 · 约 499 字

问:公司里用了几个在校实习生和退休返聘的老员工,这些人和公司之间算不算劳动关系?

答:要分人看。两类情形通常不按劳动关系处理,但企业的管理义务并不会因此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再到岗的,一般按劳务关系处理。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以学习为目的参加实习的,一般不视为就业,不认定劳动关系;名为实习却按正式员工安排岗位与考勤的,仍可能被认定用工。

企业这边四件事:一是书面明确关系性质,签订实习协议或者劳务协议,写明工作内容、期限与报酬结算方式;二是单独安排保险,这两类人员通常不参加工伤保险,通过雇主责任险或者意外伤害险覆盖工作期间的风险;三是做好安全培训与留痕,入场教育、风险告知与防护用品发放记录要签字留存;四是避免混同管理,考勤、考核与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要与实际关系一致。发生伤害事故的,按一般侵权与双方过错分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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