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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批岗位想包给外部劳务公司,用劳务派遣还是劳务外包?——三性岗位与用工比例

2026-10-08 · 企业劳动用工 · 约 498 字

问:公司一批岗位想包给外部劳务公司,用劳务派遣还是劳务外包,差别在哪?

答:差别在「管不管人」。选错,或者写成外包却按派遣在管,都可能被重新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第五十八条明确,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义务。用工比例另有规定限制。

劳务外包则不同: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是按工作成果结算的服务或者承揽关系,人员由承包方自行招用、管理与发放报酬,发包方不承担用人单位义务。

判断看三条:一看指挥权,发包方直接排班、考勤、发工资的,容易被认定为派遣甚至事实劳动关系;二看结算方式,派遣按人数和工时计费,外包按工作量与成果验收计费;三看承包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依法为员工参保。

三条建议:合同只约定成果标准、验收与结算,不介入承包方员工的日常管理;现场要求通过承包方负责人转达。

一旦被认定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可能触及岗位与比例的限制并带来相应法律责任;个案定性由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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