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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却一直没清算,债权人能不能直接找股东要钱?——清算责任两条路径

2026-10-06 · 执行与债权实现 · 约 418 字

问:欠我钱的公司早就被吊销营业执照,人去楼空,是不是就没法追了?

答:不等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在注销登记之前,其法人主体并不当然消灭;真正值得追的是清算义务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路径有两条:申请强制清算,或者直接起诉清算义务人。先固定吊销登记信息、公司财产与账册的现状,因果关系的举证会影响结果。是否构成、责任范围由人民法院依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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