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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一直没申请执行,过了两年还能不能要钱?——申请执行期间的起算与中止中断事由

2026-10-05 · 执行与债权实现 · 约 480 字

问:判决早就生效了,一直没去申请执行,现在还能不能申请?这笔钱会不会过期?

答:有一个期间要把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并且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起算点通常看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规定了履行期间的,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没有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这里的关键是「中止、中断」四个字。对方出具过还款计划、书面承诺,或者您一直在催告并留有凭证,都可能成为中断的事由,让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即便已经拖了一段时间,也先别自己下结论说过期了,把催款函、还款承诺、转账记录翻出来看一遍再说。

还有一点要清楚:超过期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仍然会受理;只有对方提出异议并且经审查成立的,才裁定不予执行。换句话说,期间并不是当然的一票否决。企业该做的是把两件事一起做:判决生效后尽早申请执行,同时把催告和对方的还款意思表示留痕。具体有没有超过期间、存在哪些中断事由,由人民法院依法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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