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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写了股东资格不得继承,老板去世后子女还能拿到什么?——章程限制下的股权处置

2026-11-04 · 婚姻继承 · 约 424 字

问:我们公司的章程里写了股东资格不能继承,我是创始股东,万一哪天走了,子女手里的股权还能不能保住?

答:股权里的财产价值和股东身份,要分开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章程排除的是进股东名册、参与表决这个身份,不能连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一起剥夺。

章程限制继承的常见做法,是约定由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按约定价格受让,继承人取得对价。北京二中院在股权转让纠纷办理指引中即提出,股东可基于人合性在章程中明确继承人取得股权对价而非直接继承股权;章程没限制时,其他股东不得以优先购买权挡住继承人取得股权。

现在该做的三件事:查章程有没有这类条款、价格怎么定;没有回购价与评估机制的,趁股东都在时补上,避免日后为估值打架;同步安排遗嘱与受益人,股权与现金分开处置。具体效力由人民法院结合章程与证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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