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判决赢了,对方一直拖着不还,人还在外面跑,听说经常出国,我们能不能申请法院限制他出境?
答:可以申请,这是法律明确的一项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 年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限制出境应当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必要时,执行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对象不限于被执行人本人。上述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公司欠钱,老板和高管也可能被限制。
申请时提交书面申请,写明身份信息、未履行金额、出境线索,例如护照号码、经常出入境的记录、境外资产情况。法院审查后作出决定,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边检据此阻止出境。解除有三条路:全部履行、提供充分有效担保、申请执行人同意。是否采取,由法院依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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