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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在驾校练车时撞了人,赔偿该由学员、教练还是驾校承担?——教练员责任与用人单位的替代责任

2026-11-02 ·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赔偿 · 约 497 字

问:学员在驾校练车时撞了人,赔偿该由学员、教练还是驾校承担?

答:对外赔付的主体通常是驾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教练员是驾校的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这条规则的适用有两处前提:学员须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按指定路线和时间学习驾驶;车辆须为教练车并处于正常技术状态。学员擅自单独驾车,或者教练离车期间发生事故,认定会转向学员自身过错与驾校管理责任的比例划分,结论就不同了。

驾校侧要把三样做实:教练随车在位与副制动装置的检查留痕;教学路线、时段的备案与实际行驶一致;教练车交强险与商业险足额投保,并核对承保范围是否覆盖学员学习驾驶的情形。

事故发生后先救人、报警、报险,再固定随车教练、行车记录与当日训练安排。责任如何分担,由办案机关结合证据依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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