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厂用暗管把废水直接排出去被查到,老板个人会不会一起被判刑?
答:要看排放的物质、数量和后果有没有达到刑事门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把「严重污染环境」拆成十一项。常碰到的是: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标三倍以上;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违法所得或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单位实施的,按《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前述规定处罚,企业与负责人可能同时被追责。
被查后四件事要立刻做:停止排放并封存生产、治污台账;委托有资质机构取样检测并保留原始记录;核对排污许可证范围与实际排放是否一致;如实说明,不擅自改动监测数据。是否达到入罪标准,由办案机关结合证据依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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