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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想把股权和房产平稳交给下一代,遗嘱信托和普通遗嘱差在哪,设立要满足什么形式?

2026-10-30 · 婚姻继承 · 约 496 字

问:企业主想把股权和房产在身后平稳交给下一代,听说可以设遗嘱信托,它和普通遗嘱有什么不同,设立时要满足什么形式?

答: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四款,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与普通遗嘱一次性把财产分给继承人不同,遗嘱信托是把财产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遗嘱约定的方式,在较长时期里为受益人管理和分配,适合继承人年幼或缺乏经营能力、希望分期给付的情形。

形式要件要从两个方向满足:遗嘱本身要符合民法典继承编关于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与公证遗嘱的形式要求;信托法第八条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该法第十三条还规定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关于遗嘱的规定。口头安排的不成立。

可操作的三件事:在遗嘱中写清信托财产范围、受托人、受益人与分配节奏,财产范围具体到股权比例与不动产权属;确认受托人愿意接受并约定缺位时的补任方式;股权类财产同步核对公司章程对继承与表决的限制。

另需留意两点: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要求仍然适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只能处分属于立遗嘱人本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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