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客户拿着一份品牌方的授权书找我们代工生产,贴他的牌子出货,后来被查说是假货,我们厂会不会被按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关键看什么?
答:关键看两条:一是你方有没有取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二是数额有没有到刑事门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即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按现行立案追诉标准,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的标准降为三万元、二万元。
代工厂常见的问题是授权链条断了:授权人不是商标注册人,或者授权期限、商品类别与订单不符。这类情形下,已取得许可的抗辩很难成立。
一旦被立案,可争取的空间有三处:证明你方已尽审查义务并留痕;把非法经营数额与违法所得数额算准;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责任,看决策与收益归属。
事前能做三件事:核验商标注册证与授权链条并留存原件;在加工合同里写明商标使用的范围、批次与期限;每批次留样与出入库单据单独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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