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向内部员工借钱周转,这份借款合同有效吗?
答:一般有效,但有两条线不能过:不能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也不能把借来的钱再转贷牟利。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本单位职工筹集资金,属于内部集资性质,通常按民间借贷处理,约定利率受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上限约束。如果对象扩大到社会公众、以高息吸收资金,或者把资金用于对外放贷赚差价,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可能被认定无效,甚至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风险。
企业这边三个动作:一是限定对象,只面向本单位职工,不搞公开宣传、不拉外部人员;二是程序留痕,借款用途、期限、利率与还款安排写进书面协议,并履行公司决议程序;三是控制规模与笔数,笔数一多、对象一杂,性质就容易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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