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借钱给合作方,只有银行转账凭证、没有借条,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
答:能主张,但举证的重心会变。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年修正),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被告抗辩该转账系偿还双方此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举证之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继续举证。翻译成大白话:转账凭证先把举证责任推给对方,对方讲出别的故事,球又回到您这边。
所以真正要做的是补强,三类材料最管用。其一是对方承认借款的记录——对账确认、还款计划、催款后回复「下月还」的微信或邮件;其二是与转账对应的业务背景材料,用来说明这笔钱不是货款、投资款或者往来款;其三是转账当时的备注与内部审批单,公司账户转出时在备注栏写明用途,是事后性价比最高的一步。
还有两点提醒:用个人账户代收代付会让主体关系变得复杂,尽量走公司账户;诉讼时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把握,催款要留痕。最终借贷关系能否认定,由人民法院结合全案证据判断。
如需就本文问题咨询,可联系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电话 186-8514-4557。